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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游游

[公告] 广而告之——杜绝不良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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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9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春江水暖 发表于 2015-9-19 10:21
和真真一样。严重感觉无聊。既扯上《上海知青》,就还得《内蒙知青》。除了《夕阳红》,还有“朝露白 ...

全面深刻!向您致敬!

点评

总想到一块。致敬好友,掏心感谢!  发表于 2015-9-19 15:15
发表于 2015-9-19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半醉汉 发表于 2015-9-16 18:29
不是说你的,我是点名道姓说克和的。此人水平太差,自己的文字不通,也看不懂别人的文字,怎么能当诗词版 ...

半醉汉老师:你好!我有一个在网站玩的经历供你参考。我在另一个网站曾经因为对人家的规矩有不同的想法,而无权改变,只好退出。
也就是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人家定好的规矩作为一般会员就要遵守。再说,“可爱老人”这个网站是简单老人自费投资办的网站。规矩是投资者定的,我们到这来玩就得遵守规矩。如果对规矩有想法,只能是作为建议提供投资者参考。我们无权修改规矩,也无权议论规矩。
一般来说,会员要想在这玩,只有遵守规距;不想遵守规则,只能退出。别动肝火,沉下心来想明白了,就会换一种心态在这玩了。仅供参考。

点评

大家都得遵守站规,这是明摆着的。只是别把啥都乱推到简单老人身上哦。  发表于 2015-9-19 21:30
老师语重心长,说得好。我们谁不由衷敬佩简单老人?!只是,太多的家规,事实上恐也非出他手。——个中情由,大家意会自知吧!  发表于 2015-9-19 20:54
发表于 2015-9-19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蓝朵 发表于 2015-9-19 16:00
半醉汉老师:你好!我有一个在网站玩的经历供你参考。我在另一个网站曾经因为对人家的规矩有不同的想法, ...

赞成兰朵大姐的说法。好比你进餐馆吃饭,如果觉得菜不合口味,尽管再找别家,没必要指责这家不合口味的餐馆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人家已经经营多年,有了一大批喜欢来的顾客,何必呢!问好大姐。

点评

分明是店家逐客嘛!且皆因大厨而起呢!  发表于 2015-9-20 01:39
更切合的比喻应该是:店主欺生,见有来客竟敢自带食品饮料,对老字号失敬,不由大怒,逐其出门!不是么?  发表于 2015-9-20 01:33
原始人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9-19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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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闲散人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9-20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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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篱主人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9-20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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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0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由鸟 发表于 2015-9-19 16:48
赞成兰朵大姐的说法。好比你进餐馆吃饭,如果觉得菜不合口味,尽管再找别家,没必要指责这家不合口味的餐 ...

哈哈,我赞成你的看法。如果嫌餐馆不好,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做或者自己开餐馆,你说呢?如果这个餐馆真的那么坏,我想绝不会兴旺。
沙勒丁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9-20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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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0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春江水暖 于 2015-9-20 14:48 编辑
蓝朵 发表于 2015-9-20 11:42
哈哈,我赞成你的看法。如果嫌餐馆不好,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做或者自己开餐馆,你说呢?如果这个餐馆真的 ...
    厨师对食客说:你嘀咕啥?菜不够味?自己过来煮煮看呀!或干脆滚回家去。自带零食?对不起,违规了,没收处罚。再啰嗦,就赶出店外。咱可是驰名“老字号”呢,清除去个把挑嘴的顾客,今后只会越加兴旺,万方来朝呢!——呵呵,咱也如此衷心祝福店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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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顺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9-20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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