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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证监会紧急出台三大措施加强新股发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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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坦克兵 于 2014-1-12 22:43 编辑

                 证监会紧急出台三大措施加强新股发行监管
                         2014年01月12日 21:32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5号),为进一步加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监管,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中国证监会将对发行人的询价、路演过程进行抽查,发现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路演推介过程中使用除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发行人其他信息的,中止其发行,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人、主承销商采取监管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理。
  二、如拟定的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上限)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风险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风险公告内容至少包括:
  (一)比较分析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差异及该差异对估值的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
  (二)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作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应依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确定所属行业,并选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参考依据。
  三、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对网下报价投资者的报价过程进行抽查。发现网下报价投资者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定期公布,禁止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询价。主承销商允许不符合其事先公布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和配售的,中国证监会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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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监管的措施应该成法律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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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股票知识,这个领域一窍不通。谢谢!
耄耋庠生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4-1-13 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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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语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4-1-13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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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漠思宇 发表于 2014-1-12 23:27
学习股票知识,这个领域一窍不通。谢谢!

感谢大漠超版关注和支持理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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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耄耋庠生 发表于 2014-1-13 06:06
进一步加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监管
——老大难、大老难、难大老、难老大、大难老……

中国的证券市场何时真正有“三公”?也只有等待的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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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子不语 发表于 2014-1-13 08:53
美国证监会是有执法权的,牛叉。

新股发行出了问题,指数眼看破2字头,连夜出措施,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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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语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4-1-13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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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屡创新低,美国屡创新高,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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