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遨翔天地间 于 2013-12-5 11:54 编辑
冯友兰临终谈毛泽东
冯友兰先生在1988年初开始写作《中国哲学史新编》的第7册,1990年去世前5个月,以95岁高龄完成。这是他最后的著作,后来叫《中国现代哲学史》。在完成这册书后所写的《自序》中,他讲到文革后老妻去世时他写的挽联中,有“斩名关,破利锁,俯仰无愧作,海阔天空我自飞”之句。他说:“在写本册第八十一章的时候,我真感觉到‘海阔天空我自飞’的自由了……如果有人不以为然,因之不能出版,吾其为王船山矣。”清初王夫之在深山中著书四十年,达数百卷,几百年以后才出版。冯友兰为什么要自比王夫之?为什么说真感觉到了自由?因为,在最后的著作里,他对毛泽东思想做出了独立的认识和分析。谨摘录介绍如下。 毛泽东思想分科学、空想、荒谬三阶段
冯友兰在书里这样介绍毛泽东:“他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并且
被认为是思想上的领导人。他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最有权威的人。在几十年
中,他兼有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谓‘君、师’的地位和职能。因此,他在
中国现代革命中,立下了别人所不能立的功绩,也犯下了别人所不能犯的
错误。”
冯友兰把毛泽东思想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一、新民主主义及以前阶
段;二、社会主义阶段;三、极左思想阶段。他说:“毛泽东的思想发展
的三个阶段,其性质是大不相同的。第一阶段是科学的,第二阶段是空想
的,第三阶段是荒谬的。”
解放战争胜利后,共产党实施毛泽东提出的政治纲领,称要建设“新
民主主义的中国”。1949年与各民主党派通过了《共同纲领》,作为临时
宪法。其经济制度中,包括五种经济同时并存,称为新民主主义经济。冯
友兰认为这个纲领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的法律形式。他说:“在
《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所用的革命方法是以革命的任务决定革命的
性质,以当时社会的性质决定革命的任务。当时中国的社会性质
是半封建、半殖民地,所以当时革命的任务是反帝反封建,由此决定中国
革命的性质,不能是社会主义革命,而只能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共同纲
领》就是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措施。”
5年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取
代了《共同纲领》的法律效力。冯友兰回顾说:“《共同纲领》的总目标
是建设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宪法》的总目标是建设一个社会主义国
家。由于《宪法》的公布,中国革命就进入了一个新时期,由新民主主义
革命进入到社会主义革命。这是一个大转折点。这个转折点,表示毛泽东
对于革命方法的认识的大转变……这个转变,在以后的中国社会中,引起
了深远的后果。”冯友兰所说的毛泽东思想的科学阶段,到此为止。
毛泽东的认识发生了怎样的大转变?冯友兰认为,建国后,应该做的
事,就是调动中国社会的生产力,以各种方式,由各种渠道,齐头并进。
这便是新民主主义道路。如果五种经济中的资本主义经济又发展成为生产
力的束缚,那就用社会主义再作解放,这就是革命分两步走的道理。
他说:"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本来就是这样张的。可是,1954年
的《宪法》过早地提出社会主义的总目标,毛泽东似乎也想合两步为一
步、‘毕其功于一役’了。他在《新民主主义论》中,特别有‘驳左倾空
谈主义’一节,曾几何时,毛泽东也走上了‘左倾空谈主义’的路了。”
那时,毛泽东批判继续搞“新民主主义”的人们,说他们没有懂得革
命性质的转变,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是犯右倾的错误。
冯友兰说:“‘他们没有懂得革命性质的转变’这句话,说明毛泽东的
思想方法与以前大不一样。他不是以革命的任务决定革命的性质,而是以
革命的性质决定革命的任务。”冯友兰认为毛泽东思想由此进入了空想的
阶段。
他写道:“第二阶段之所以是空想的,是因为革命的领导者认为,革
命的性质可以决定革命的任务。这就是认为上层建筑可以决定经济基础。
这是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原则直接违反的。”
人民公社像一个封建大家庭
冯友兰认为,毛泽东的社会主义思想,主要实现在农村中。解放战争
胜利后,中共把没收的地主的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给农民,作为他们的
私有物。几年之后又用合作社的形式,把农民连同他们所分得的土地组织
起来,称为合作化。这种组织由初级社到高级社,最后到人民公社。冯友
兰说:“这种由分而合的过程,毛泽东称之为社会主义运动。”
他分析道:“可注意的是,他们所理解的‘共产主义’的内容,实际
上和康有为的《大同书》是一类的思想。其类似之处,在于都是空想的,
不是科学的……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的社会发展史,
列举了五种社会类型,一层比一层高。每一新出现的类型,都代表一种新
的生产关系。被毛泽东称为‘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是否代表一种新的
生产关系?不见得。在刮‘共产风’的时候,农民不仅是公社社员,也还
是他们原来家庭中的成员,仍处于他们原有家庭的组织中。每个社员,在
公社劳动所得工分,并不归个人所有。他们回家后,还要如数交给家长,
由家长支配。从这一方面看,人民公社倒像一个封建大家庭。这是因为在
封建社会中,农民附着于土地,依靠自然经济生活,人民公社就是在这种
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并没有改变自然经济,所以还不能超出封建经济形
态的范围。”
冯友兰又说:“人民公社是毛泽东所提倡的社会主义运动的一个重要
内容;但从另一方面看,人民公社又像是一个封建大家庭。在那样的家庭
中,每一个家庭的成员都依赖于家庭而生活。成员有收入,都要如数上交
家长;如果没有收入,也照样受家庭的供给。家庭为其成员准备了‘大锅
饭’,成员都有‘铁饭碗’。”
他认为,人类的思想总是以其经验为资料的。以旧的资料配上新的名
称,这可叫做“新瓶装旧酒”,人民公社便是。
|